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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城乡发展见成效 一季度农民收入增幅全省夺魁

2017-05-02 10:35:56 来源: 丽水日报 钟根清

  昨日,记者从国家统计局丽水调查队获悉,2017年一季度我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686元,同比增长9.2%,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7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8个百分点,增幅位居全省首位。

  近年来,我市发挥生态优势,以绿水青山为支撑,开动“绿色引擎”,着力壮大生态经济,进一步打开“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通道,走出一条“绿色发展、科学赶超、生态惠民”之路,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扎实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引领山区经济发展模式的新变革,为经济社会发展插上新翅膀。

  依托秀美山水、本土乡村、特质人文三大优势,我市以创建“健康、人本、精致”农家乐综合体和乡村特色民宿为引领,以助推农民增收为核心,全力推进农家乐乡村休闲旅游业转型升级,成为活跃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增长点。

  农村电子商务架起了“两山”转换通道的快捷桥梁。我市把农村电子商务作为打开“两山”通道、实现富民强市的战略举措,积极开展“互联网+绿水青山”的创新实践,探索走出了一条具有丽水特色的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发展之路。

  与此同时,来料加工推动农村妇女创业创富和就业增收。集不离土不离乡、就业门槛低、投入成本少、市场风险小、增收见效快等优点于一身的来料加工业务,在各级妇联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打造出“巧手丽人”来料加工区域品牌,在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节节攀升。

  据介绍,从分项收入看,一季度我市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430元,同比增长10.1%;人均经营净收入1445元,同比增长6.7%;人均财产净收入140元,同比增长11.2%;人均转移净收入671元,同比增长11.5%。

  此外,从构成比例来看,农民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比例为51.9∶30.8∶3.0∶14.3。与去年同期相比,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和财产净收入比重分别提高0.4个百分点、0.3个百分点和0.1个百分点,经营净收入比重下降0.8个百分点。

  据统计,截至去年年底,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继续缩小,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0.3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已连续8年在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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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周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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