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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也能“过年”了 认证期限延长至360天

2017-05-01 08:55:14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张 萌 通讯员 姚志贤

  增值税发票也能“过年”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相关内容,从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缴款书的认证期限将由原来的180天延长至360天。

  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直是企业日常经济活动中非常重要的财务凭证,也正是依靠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与认证,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才得以紧密衔接、环环相扣。

  但是在增值税发票认证的过程中,存在一个问题:企业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必须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进行认证,只有确保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时认证才能抵扣销项,从而获得“真金白银”的税收优惠,否则仅能作为一般记账凭证。

  记者获悉,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因为粗心大意、邮递延时或其他意外情况造成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来不及认证抵扣的情况还真不少。兼职好几家企业的黄会计对记者说:“这次出的文件实在,认证时间翻了个倍,360天,几乎一整年,发票都能满周岁了。”

  发票认证时间延长,也是为了能够让纳税人更好享受税收优惠,切实让实惠落到实处。不过税务部门也提醒广大纳税人,虽然认证时间大大延长,但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后还是应尽快认证,认证后的税额可以一直留抵。

标签:专用 专用发票 发票 增值 增值税
编辑:叶嘉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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