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东阳当保安的贵州男子,值班时无意间看到工友遗忘在电动车上的一部手机后,起了贪念。4月17日晚,贵州遵义籍违法行为人张某因盗窃被东阳市公安局行政拘留8日。
4月16日下午4点左右,在东阳城区一饭店打工的大刘骑着电动车去上班,由于赶时间,他将电动车停在店门口后,忘了拿走车前篮子里的手机,就急匆匆进了饭店。
过了大概一个小时,大刘想掏手机看一下时间,才记起来手机落在电动车里了,于是马上跑到门口找手机,但已迟了一步。经向值班的一老一少2名保安打听,他们都说没看见。见打听不到什么消息,大刘连忙查看店里的监控,还真查到了一点线索,“监控里看到那个年轻一点的保安移动过我的电动车,而且还在电动车旁边站了很久”。
年轻的保安是张某,31岁,贵州遵义人,在饭店门口负责维持停车秩序,他矢口否认见过大刘的手机。大刘就向饭店的负责人反映了此事,饭店经理、领班、主管都找张某谈过话,张某还是不承认。
当晚9点多,吴宁派出所接到大刘的报案后,在城南东路张某的租房里将其“请”进派出所。直到17日下午,他才交代了盗窃手机的不法事实。“大刘的电动车横着停放,我就过去把他的电动车停正,在挪车时看见车前面的篮子里有一部手机,我看四周人不是很多,一时起了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