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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人员不失保障 嘉善在全省率先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017-03-29 08:09:21 来源: 嘉兴日报 记者 骆颖叶 嘉善县委报道组 盛思佳 张文燕

  3月27日上午,嘉善在全省率先进行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开启了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第一步。该项制度有望在今年5月落实,届时,在定点医疗机构、养老机构或居家接受护理服务的重度失能老人,最高可享受每人每天34元的补助。

  一年护理费可省上万元

  “阿公,你是不是无缘无故就很累?”“晚上睡得好吗?”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估的第一站选在了嘉善县姚庄镇社会福利养老服务中心,3月27日上午,姚庄卫生院的医生、护士以及社工们来到了特护老人的床前,逐一询问并做记录,他们的手中,都拿着一本《嘉善县长期护理保险统一需求评估调查表》。养老中心内的16名“特护”老人成为省内首批失能评估对象。

  “评估是为了科学地找到符合条件的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员。”嘉善县民政局副局长许丰表示,按照规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初期,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护理服务的,每人每天补贴34元,在养老机构的,每人每天补贴28元,均按天计算;居家接受护理服务的,每人每天20元(其中护理券10元),按天计算,按月发放。

  以姚庄镇社会福利养老服务中心内的沈叙生老先生为例,沈叙生今年68岁,两年前因为脑梗引起偏瘫,两年来一直住在养老中心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特护”。他每月的护理费为1760元。如果评估的结果显示他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条件,他将享受每天28元的补贴,一个月30天则是840元,那么他只需再负担额外的920元即可。一年下来,可以节省护理开支上万元。

  “不仅是老人,如果是参保了的年轻人,遭遇了疾病、事故等导致失能,同样可以享受待遇。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就是为了帮助失能人员及其家庭减轻他们的负担。”嘉善县人力社保局副局长李永金说。

  个人每年缴纳30元即可参保

  据了解,凡是嘉善县行政区域内的,0岁以上均可参保,筹集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120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纳30元、医保统筹基金筹资30元、政府补助6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缴纳30元、政府补助90元。

  如果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护理的,由本人或家属向所在社区或村委会提出评估申请,在医疗机构及养老机构的,则会有专门的评估员上门服务。评估员大多为医生、护士以及社工,他们只根据自己的观察做客观记录,填写至《嘉善县长期护理保险统一需求评估调查表》中,随后,该表格将被录入系统,由系统作出专业判断,将老人的失能等级评为1至6级,其中1级最轻,6级最严重,属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初步划定5级和6级可以享受该保险待遇。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

  据了解,嘉善是我市老龄化问题最突出的县(市)。截至2016年底,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10.73万人,占全县户籍总人口27.57%,其中失能、半失能老人有3000多人,社会化长期照护服务问题日益突出。

  目前,嘉善县长期护理保险总参保人数达43万人,筹资金额约5160万元。长期护理保险统一需求评估工作首先在姚庄打响之后,预计4月份在全县铺开,今年5月份,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即可享受待遇。

标签:保险 护理 长期
编辑: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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