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在衢江区人民法院内,原、被告双方及被告代理人分别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至此,这一起由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经过两年的调解,终于当事双方达成了和解。
2014年7月,市民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刘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徐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发后,徐某被送往柯城区人民医院紧急治疗,因身上多处骨折和头皮裂伤,经鉴定构成了九级伤残。在事后的责任认定中,徐某被判负主要责任,刘某负次要责任。
虽然事故责任明确,但是处理过程中却碰到了问题。徐某作为家中的主要劳动力,受伤后家庭收入来源成了问题,面对近5万元的医药费,徐家束手无策。根据徐某的伤情,他今后恢复治疗所需的费用也较高。
了解到该情况后,衢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立即为徐某指派了法律援助律师,对其进行帮助。但是调解期间,双方就赔偿的数额始终争执不下。其间,徐某的家属多次企图到对方家闹事、施加压力。每次出现这种苗头,法律援助人员都苦口婆心上门劝导,化解矛盾。经过两年时间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保险公司赔偿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3万多元,由车主赔偿徐某4000多元,由徐某承担车主车辆损失3000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