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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窃取个人信息的犯罪链 牵出了近百名违法者

2017-03-22 09:49:21 来源: 绍兴网-绍兴晚报 记者 李颖 通讯员 何若愚

  他们互不相识,却通过网络上的各种社交群进行上下端之间的相互联系、交易。

  近日,一起涉及窃取个人信息全产业链的犯罪典型案在诸暨宣判,40余名被告均获刑,加上此前已经宣判的39名被告人,这条产业链上的近百名违法者都得到了法律的制裁。

  第一级:仅有初中文化的“黑客”

  “90后”的湖南人米某只上了个初中,虽然学习不好,但头脑灵活,听说给人家编软件当“黑客”很赚钱,他就开始自学计算机软件编写。到2014年年底,米某成了职业“黑客”,开始根据互联网上“客户”的要求编写系列软件。而“客户”要求米某编写的软件,针对的就是支付宝,目标是获取他人的支付宝账号和密码。

  “我制作的软件有6种,主要包括支付宝账号找回、修改支付宝密码、淘宝注册(源码)、淘宝添加足迹等。”米某交代,虽然这些软件名称不同,但其实它们都是撞库或扫号软件。“撞库”就是用批量的账号和密码去攻击、碰撞支付宝的服务器,一旦碰撞成功,就可以顺利登录,并获取他人的账号以及正确登录密码,进而获取其账户信息。扫号软件是和撞库软件配套的,它可以破解淘宝或者支付宝等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防护,确保可以不断地碰撞。就这样,米某通过贩卖他的“技术”,非法获利1万余元。

  第二级:疯狂获取他人账号信息

  米某所谓的“客户”就是想要非法获取别人个人信息的人。他们利用购买来的软件盗取他人信息后,通过QQ群等社交群,将非法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在网络上倒卖谋利。小学文化的农民臧某便是其中之一。

  臧某先是在网上购买了大量邮箱账号、密码等原始数据,再利用购买来的扫号撞库软件,批量登录邮箱账号、密码数据碰撞出淘宝账号、密码以及支付宝账号、密码之后,将这些数据出售给他人。臧某被查获之时,已通过购买扫号软件和70万余组账号密码,获得15300余组有用的账号、密码,非法销售获利2万余元。

  第三级:别人的余额直接转进自己钱包

  臧某等人获得大量的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后,他手上也相当于有了一个大数据库。在这个大数据库中,他分离出不同的信息,比如有些是淘宝账号、密码,这些可以卖给买刷单的淘宝店家;有些是支付宝账号、密码,一些人成百上千组地买,然后通过转账等方式直接窃取账户内的余额。如被告人康某就在近半年时间内,从48个支付宝账号窃得账户余额8000多元;而被告人彭某则从75个账号中窃走5000余元,被告人刘某从102个账号中窃取8000多元……

  值得关注的是,与其他系列犯罪案不同的是,这起案中涉案的40余人,并不是彼此熟悉的团伙作案,而是共同处在这个“黑灰产业链”中,有的是专门写软件的“黑客”,有的是用扫号撞库软件窃取信息者,有的则是最下端直接购买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的人。他们互不相识,却通过网络上的各种社交群进行上下端之间的相互联系、交易。而且,这个“灰黑产业链”的非法参与者文化水平都不高,一般都是小学、中学文化,且大多是“90后”,有的甚至还是未成年人。

  经诸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这次涉案的被告人一审分别因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等罪名,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四年”不等的刑罚,同时并处罚金。涉案的赃款赃物、作案工具均被没收。

标签:信息 账号 网络
编辑:董佳宁(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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