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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一工地发现迷路“大鹅”

经鉴定,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鸿雁
2017-03-09 08:18:41 来源: 湖州日报 记者 孙文斌

  “鸿雁向南方,飞过芦苇荡;天苍茫雁何往,心中是北方家乡……”一曲《鸿雁》,歌声悠扬,优美的旋律总会让人忍不住跟着哼唱起来。然而,对于我们许多南方人而言,现实生活中的鸿雁长什么样,知道的却是寥寥。这不,前些天长兴一工地上的工作人员发现了一只“大鹅”,报警后经鉴定,才发现原来他们眼里的这只“大鹅”就是歌里所唱的鸿雁,据悉,它还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我们工地上飞来了一只大鸟,有工友说是天鹅,但是我感觉不像,我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处理了,麻烦你们过来看看吧。” 2月24日,长兴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申嘉湖高速二标段工地一名工作人员的报警电话,称在工地上发现了一只从天而降的“大鹅”。

  接警后,森林警察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在工地的一个角落,“大鹅”正悠然自得“散步”呢。仔细观察后发现,“大鹅”的扁嘴巴呈黑色,体色浅灰褐色,头顶到后颈呈暗棕褐色,前颈近白色。从远处看起来头顶和后颈黑色,前颈近白色,黑白两色分明,反差强烈。民警根据经验判断,它就是鸿雁,于2012年被列入濒危物种《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随后,民警将这只鸿雁送往长兴县野生动物救助站,由救助站工作人员对它进行养护。据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介绍,鸿雁是大型雁鸭类水禽,每年9月下旬至10月末从繁殖地迁往越冬地,次年春天再北迁。而这位“稀客”鸿雁很可能就是在北迁途中迷路、受困才落了单。

  近日,经过数日的精心呵护,鸿雁逐渐恢复了体力,并具备了放飞的条件。在长兴县野生动物救助站,森林警察及工作人员一同将鸿雁进行了放飞,让它继续完成旅程。

  在此,党报热线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一旦发现受伤、病弱、饥饿、受困、迷途的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应当尽力救护,并及时报告、送交当地陆生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陆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如果无法分辨是不是保护动物,市民也不能自己圈养或者烹食,而应该拨打110寻求帮助,否则将有可能因违反相关法律而受到处罚。

 

 

标签:鸿雁 迷路 工地
编辑: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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