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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手机支付的幌子实施抢夺

2017-03-09 07:54:35 来源: 宁波晚报 记者 孔玲 通讯员 牛伟

  如今,手机扫码支付迅速普及,许多小便利店也都放上二维码,方便群众。不过,在便捷支付的同时,如果商家防范意识不够强,就容易给犯罪分子钻了空子。近日,两名以手机支付为名实施抢劫的嫌疑人被余姚警方刑事拘留。

  余姚的李女士在阳明街道寺后路开了家便利店,零售烟酒和各类食品。昨天,她讲述了案发经过。事情发生在2月18日晚,她的店里来了两名年轻小伙,开口要买两包高档香烟。她就拿了两包烟给了对方,对方提出要手机支付,她也没多想,就让对方进行扫码支付操作。

  没过一会儿,小伙声称已经支付完毕。就在李女士低头查看手机是否到账的一瞬间,两人拿起香烟飞快地跑了。李女士说,她赶紧查看手机,发现根本没有到账。等她追出去的时候为时已晚,两人已跑得没了踪影。李女士赶紧报了警。

  阳明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发现李女士描述的案情与前几天发生在阳明西路上另一家烟酒店的案情类似。警方怀疑,这是同一伙人在作案。民警在排摸中了解到,类似案件还不少。据这些受害人反映,之所以没有选择报案,就是被抢的东西案值不大,有自认倒霉的心理。

  受害者张阿姨在城下路开了家便利店,她也向警方提供了一条线索。就在2月14日午夜,两名男子到店里买香烟,但结账时谎称现金不够,想用支付宝付款。趁张阿姨查看手机到账一刻也抢走了香烟。随即追出门的张阿姨还因此弄伤了腿,还生了一场病。

  办案民警介绍,他们发现嫌疑人常以一人或两人为单位,在市区大大小小的超市和便利店,用手机支付购买的方式作案。2月20日下午,警方成功锁定了两名犯罪嫌疑人吕某和褚某。

  经审讯,两名嫌疑人分别是17岁的吕某和19岁的褚某,都是余姚人,平时游手好闲,没有经济来源。于是,两人从手机支付当中看到了“商机”,筹划以这种方式去抢点小东西。两人被抓时还存有侥幸心理,认为抢几包香烟根本不算什么大罪,店主应该也不会报警。每每得手之后,两人就更加肆无忌惮。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据警方透露,今年1月以来,余姚已发生10多起利用手机支付却借机实施抢夺的案件。办案民警提醒市民,商家要提高防范意识,最重要的是管好售卖的商品,做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特别是用手机支付的,要等钱款到账之后再把物品给对方。

标签:手机 支付 抢夺
编辑:江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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