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上午,根据创卫部署安排,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园区执法大队对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流动摊点开展专项整治。
当天中午,执法大队接到举报,在上浦路和子政路交叉路口有几个经营午餐的无证摊点,违规违法并严重影响交通。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亮明身份并要求他们自行撤离,否则将按照《浙江省取缔无证经营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对摊主进行处罚。
在执法过程中,摊主刘某夫妇不但无动于衷,还开始谩骂执法人员。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执法人员当即作出依法暂扣其经营工具的处罚。但刘某夫妇情绪激动、拒不配合,并拉着车子不让队员离开,甚至对执法队员动手,致使执法队员受伤。
为此,执法人员立即选择了报警。随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赶到了现场,将相关人员带走调查。根据现场执法记录仪中的视频与照片等证据,永康市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规,以阻碍执行公务对刘某夫妻处以治安拘留6天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