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城市频道 > 身边新闻 > 金华 正文
我省5月实施新规管制“三小一摊”
破解“摊贩围校”顽疾有了“利器”

2017-02-15 09:31:56 来源: 金华日报 黄贲 章馨予

  路边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被简称为“三小一摊”,尤其是临近放学时,一辆辆无证无照售卖煎饼、奶茶、烧烤等食品的手推车杂乱无序地占道经营,不仅有碍交通影响环境,还存在一定食品安全隐患。然而,孩子们却普遍对这些食品十分喜爱,这使不少家长颇为担忧。

  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规将对守住校园周边“舌尖上的安全”起到重要作用。

  校园周边

  摊贩聚集现象普遍

  2月13日,各大中小学迎来开学。14日早上7时许,在市区江滨小学门口,不少流动摊贩为了占据有利位置已早早前来摆好摊位。炸鸡排、煎饼、小馄饨、瘦肉丸……食品种类繁多,但多数食材随意摆在推车上,没有任何遮盖防护措施;而且很多小摊贩在加工食材时没有戴手套,有的甚至抽着烟,收了钱后又马上用手去抓食材。沿着明伦街一直走,不仅是流动摊贩,不少沿街商家也占着人行道在售卖早餐,原本就狭窄的路面愈发拥挤不堪。这样的现象在东苑小学周边同样存在。孩子们陆续进校人群散去后,路面上散落着各种包装纸、塑料盒等垃圾。“基本上每天早上都这样,很脏。”一名环卫工人说。

  校园下午放学时,是流动摊贩聚集的又一高峰期。“人挤人,车挤车,去接孩子的车进不去,接到孩子的车出不来,真的很闹心。”南苑小学一名读三年级的学生家长说,路边摊导致的不仅仅是交通拥堵的问题,这些“三无食品”还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我女儿特别喜欢买油炸食品,放的香料多,口味浓重,她嘴馋吃后回家都变得不爱吃饭了。”这名家长说,为免孩子肚子饿,现在来接女儿时会自带一些新鲜水果和牛奶,她也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管理,还孩子们一个安全、健康、干净的校园周边环境。

  新规实施将筑起层层防护墙

  “校园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日常管理分校内和校外两块,与校内相比,校园周边的监管也不能忽视。”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晓云说,从目前情况看,市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总体情况较稳定,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散小乱”。“普遍都是零散、小规模的商家,安全意识也不强,食品质量良莠不齐。而且通常是今天开着的店没几天就关了,今天叫卖的小摊贩第二天又不来了;执法队员一来,人就跑;执法队员一走,人又回来,反反复复,成为一直以来的管理难点。”王晓云说。

  与此同时,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问题,也让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颇为烦恼。“我们曾多次接到市民投诉反映类似问题,但执法队员出动守在校门口,小摊贩们就躲到巷子里,没收物品、进行教育后没多久又回潮。”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说。

  针对这一顽疾,《规定》中明确指出:食品摊贩禁止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经营,禁止经营范围由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划定;未划定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100米范围内一律禁止食品摊贩经营。也就是说,之后如果当地管理部门没有特别划定小摊贩的经营范围,学校周围百米范围内将不许再摆摊。某种程度上相当于拉远了学生与不安全食品之间接触的距离,筑起一道安全防护墙。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还指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三小一摊”实施登记管理,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发放登记证,对食品摊贩发放登记卡,不得收取费用。同时,对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实行目录管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其中,设区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在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禁止目录基础上增加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种类,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这是又一道安全防护墙,禁止目录一定程度上可限制某些低端食品进入市场。我们也正在为新规的实施做准备,例如制定负面清单、管理办法等,以确保新规及时全面推开。”王晓云说。

  此外,《规定》特别指出: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按照方便群众生活、合理布局的原则,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区域或指定经营地点,确定经营时段供食品摊贩从事经营,并向社会公布。这相当于又筑了一道安全防护墙,明确区、街道两级主体职责后,管理分工将得以进一步明确。

  部门监管将更具体更有针对性

  “新规出台后对部门的监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王晓云说,首先,这标志着对“三小一摊”的管理由之前的许可监管转为备案监管,更加强调主体责任的落实和社会共治。其次,新规制定了50元、200元等小额罚款,这是“三小一摊”问题在《食品安全法》基础上做出的延续和细化,体现了对不同违法主体的区别对待,对违法现象的处理也将更具操作性。再者,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今后只需提供生产经营者身份证明、食品安全承诺书等规定材料即可获取登记证,这看似给开店提供了便利,事实上是加强了事中和事后监管,管理将更具体、更有针对性。

  例如,新规规定:监管部门要采取“双随机”(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方式加强监督抽查,自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日起一个月内,对其生产经营情况至少检查一次;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将予以处罚;一年内累计两次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处罚的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其业主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三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我们鼓励任何组织或个人拨打8890或12315投诉举报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的违法行为。”王晓云说,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举报后,会及时登记、受理,按照各自职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举报人;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将给予举报人奖励。

标签:摊贩 食品
编辑:江小来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1999-2022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