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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首例因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被判刑的案子

2017-01-19 12:18:31 来源: 衢州日报 作者:姜安琪 通讯员 田恬 沈超

  跨省运送未办理运输及植物检疫手续的木材进入衢州,被查获后,经专家鉴定,这些木材中竟有松材线虫活体及传播媒介松褐天牛幼虫活体,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1月13日,经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江山市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叶某以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这是衢州市首例因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被判刑的案子。

  叶某是江西婺源人。2015年10月,他接到婺源县太白镇某村村民消息,称有松木可以出售,叶某遂叫上合伙人叶某甲(另案处理),两人一起前往收购。

  到山上后,两人看到很多枯死的松木。他们明知销售运输木材要办理相关运输证及检疫证,但因为证件不好办,再加上为了省去手续,便在未办理任何植物检疫等手续的情况下,先后两次购入共计30.556立方米枯死松原木。

  购入木材后,叶某驾驶集装厢车,途经江西省德兴铜矿,浙江省开化县、常山县、江山市等路段,将两车松原木运送至非疫区江山市贺村镇的某木材加工厂销售,被例行检查的江山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查获。

  经鉴定,两批次松木样品中有松材线虫活体及传播媒介松褐天牛幼虫活体。浙江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检测评估后,认为叶某等人调运销售疫木的行为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

  松材线虫病,俗称“松树癌症”,致病力强,寄主死亡速度快,传播快,且常常猝不及防,一旦发生,治理难度大,被列入全国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第1号名单。因此根据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经营者必须在取得检疫证明后才能销售。

  “作为动植物产品的经营者,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经营,不贪眼前小利。”江山市检察院工作人员说。

标签:判刑 首例
编辑:董佳宁(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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