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公路局获悉,办理我省高速公路非现金支付卡并合法装载的车辆,从2017年1月1日起,浙江省内高速公路通行费按现行标准优惠3%,其他省份原有优惠保持不变。
去年5月,浙江省公路管理局创新推出了货车高速通行非现金支付业务。用户办理货车支付卡后,货车司机不用随身携带大量现金,过收费站时只需刷卡即可通行,大大缩短收费时停车等待时间。支付卡充值支持在线充值、移动圈存,随时随地资金入卡,用户登录浙江ETC网站、手机APP或微信即可查询通行信息、收费明细及卡片余额。另外,使用浙江省货车支付卡,还可以享受部分外省(市)的过路费折扣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