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休未休的年休假怎样向老板索偿?企业不肯支付工伤待遇又该怎么办?遇到类似因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劳动保护或培训发生的劳动争议,市民可通过企业所在街道、乡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
记者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了解到,今年以来,随着我省首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的实施,当事人维权更加方便,劳动争议调处力度也进一步加强。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市劳动仲裁机构共受理案件872件,其中809件已结案,结案标的额达4521万元。
“从今年受理的案件来看,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是最多的,占总案件数三分之二。”记者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了解到,除此之外,如今在订立履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也日渐增多,年休假等方面的争议就包含其中。
今年5月,湖州市一家企业职工小张找到劳动仲裁机构,要求处理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请求。随后,仲裁员向企业释明法律规定,最终企业支付了这笔钱。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违法辞退赔偿金、调岗调薪、违约金等争议纷纷出现,劳动争议案件类型呈多样化趋势。今年上半年,一单位高级技术人员离职后,就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原来他曾经和原单位签过一份服务期协议,约定必须在该单位工作5年,否则一旦离职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职工觉得这笔费用不合理,便提出仲裁申请。经过审理,仲裁机构认定该份协议只约定了职工的义务,不符合有关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最终支持了职工请求。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醒,要避免出现劳动纠纷也很简单:一方面企业要规范签订劳动合同,制定合法合理的企业规章制度,并做好日常管理记录,同时要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依法为职工办理缴纳社会保险;另一方面,劳动者要关心企业发展,积极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注意增强证据意识,做到依法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