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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逃票行为或成个人信用“污点”

2016-07-26 07:32:57 来源: 宁波日报 作者: 记者张燕 通讯员 张晓庆 李知铮

  紧跟别人快速过闸门逃票,冒用老年卡、学生卡优惠乘车……以后,乘地铁逃票行为很可能成为你个人信用的“污点”。昨日,在市发改委和市轨道交通集团联合主办的“倡导诚信乘车、共建信用宁波”车站开放日活动中,有关部门表示,地铁逃票行为将被纳入个人征信信息。

  据宁波地铁票务稽查工作人员介绍,地铁逃票主要有三种表现形式,一是“跨栏式”、“钻门式”或“人贴人式”进出闸机;二是非法使用残疾军人证等免费乘车证件;三是冒用学生卡、老年卡乘车。虽然有关部门开展了专项整治和日常巡查,但地铁逃票现象依然存在。据宁波轨道交通运营分公司一项问卷调查,有31.9%的乘客见过多人并闸进站。

  依据《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乘客无票、超程、持无效车票、冒用他人证件的,应当按照轨道交通网络单程最高票价补交票款,运营单位还可以加收五倍以下票款。情节严重的,由运营单位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乘客无票、持无效车票、冒用他人证件或者使用伪造证件乘车等行为,有关处理信息可以纳入本市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目前,市信用办正与轨道交通集团合作,将乘客逃票信息纳入宁波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信用宁波”建设,已为全市900多万人口、33万家企业和45万个体工商户建立了公共信用档案,其中失信信息主要包括行政处罚信息、违法犯罪信息、未履行法定义务和违约信息等。除轨道交通逃票信息外,市民日常生活中严重违反交通安全行为一次性被扣12分、咪表停车不付费、骗取社保金低保金、恶意欠缴水电气费通讯费等行为,将被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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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胡婧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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