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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规范城乡社区“万能章”

2016-07-26 07:22:07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通讯员 张 会 记者 王杭徽 海宁市委报道组 李迪刚

  居民要办什么事,往往被要求到社区盖章开证明,因此,城乡社区的公章被称为“万能章”。近日,记者从海宁市获悉,该市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城乡社区便民服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城乡社区“万能章”进行清理规范。《通知》列出了14项城乡社区盖章证明事项清单目录,涉及社会救助、社会保障、村民建房等14项,相比原先的近50项,缩减了近四分之三。《通知》下发后,城乡社区便可按图索骥,不在清单目录范围内的盖章事项,社区有权说“不”。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一年我们社区就开出了各种证明260多份。”赵惠琴是海宁市海洲社区党委书记,一提起盖章和开证明她是一脸无奈。她告诉记者,以前,每天都会有居民带着五花八门的要求请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工作人员时常“举章不定”:贸然盖章,担心越权,日后担不起责任;如果坚持不盖章,居民会一肚子火,对居委会服务不满意。

  赵惠琴说,这些证明,多数是应相关部门的要求,为居民证实某些情况。为了取证,社区往往要做大量的额外调查工作,时常感到力不从心。更让社区觉得无奈的是,很多证明不但在社区的权限之外,而且特别“奇葩”,如证明“我的借书卡丢了”、“我们是夫妻”、“我的腿是自己摔断的”等,这些证明浪费了工作人员大量的时间,而如果不给开具还会严重影响社区与居民的关系,造成社区工作难以开展。

  海洲社区面临的困境并不是个案。不久前,海宁市委社工办对该市城乡社区印章使用情况进行了梳理,发现城乡社区盖章事项多达近50项。其中有的证明缺少法律依据,有的则是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证明事项,有的可以多项合并成一项。随后,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海宁市委社工办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规章,对城乡社区盖章证明事项进行了准入审核和可行性分析,制定了《海宁市城乡社区盖章证明事项清单》,并对清单目录实行动态更新管理。“这一清单将作为海宁各城乡社区盖章证明的依据,今后,对清单之外的盖章证明事项,社区有权拒绝。”海宁市委社工办有关负责人说。

  对于合并缩减下来的30余项证明,该负责人解释说,其中部分证明盖章事项直接取消了,以后就不用办理了,如“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已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的证明”等;部分证明合并了,如将“学生申请学杂费减免、助学金补助的家庭生活证明”,“村(居)民申请法律援助的家庭生活困难证明”,“申请社会救助(低保、临时、医疗等)需要提供材料”合并成“申请低保、医疗和临时救助以及法律援助等涉及生活困难等证明”,换句话说,以后需要申请学杂费减免、助学金补助、法律援助、申请社会救助只需要开“申请低保、医疗和临时救助以及法律援助等涉及生活困难等证明”就行了。

  上述负责人同时表示,对于居民确实需要,但在清单之外的事项,社区工作人员负有解答、协调交办的责任,群众询问、办理的事项,职责范围内能办理的,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办理的,会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我们还建立了问题通报制度,市委社工办每半年对涉及城乡社区事务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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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胡婧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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