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气温越来越高,细心的市民可能留意到,为了防暑、防晒,街头“撑”着各式各样遮阳伞的电动车、摩托车渐渐多了起来。
然而,在电动车上安装了很大一顶遮阳伞,虽然挡住了阳光,起到了一定的防暑防晒作用,但是也阻挡了行车时的视线,影响了车辆的平衡。一些电动车在车流中穿行,一旦有较大的风就会将车辆吹得“摇摇晃晃”,十分危险。
去年7月,温岭市交警大队就针对电动车、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安装遮阳伞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整治,整治行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但是,今年进入夏季以来,随着天气越来越热,电动车驾驶人在车上加装遮阳伞的行为又有所反弹。针对这一现象,7月22日,温岭市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在城区开展了整治违法安装遮阳伞的行动,并当场将遮阳伞拆除。
据了解,去年7月至今,温岭市交警大队路面值勤交警拆除各类遮阳伞4000多顶,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安装遮阳伞违法行为的蔓延,也大大消除了遮阳伞引发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指出,在交通工具上安装遮阳伞,不仅违法也非常危险。从违法的角度来讲,《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得有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行为,改变了这个特征就属于违法。从危险性角度来说,安装了遮阳伞,骑行过程中容易发生刮擦,带来人身伤害,尤其是刮风下雨天,操作性、稳定性就更差。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八项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擅自改变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结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的,处50元罚款,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缴非法牌证和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