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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菜单式”呈现 嘉兴出台国资国企改革系列配套文件

2016-06-28 08:19:53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符 静

  重大事项“菜单式”呈现,投资管理松紧结合,简化流程提升投融资效率……在新一轮改革的大背景下,嘉兴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工作也正大力推进。近日,市国资监管领导小组出台国资国企改革系列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嘉兴市国资监管体制,优化监管方式。市国资委通过理清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重点加强“四管”,即管战略、管资本、管考核、管重大风险防控,进一步转变职能、简政放权,释放改革红利,增强国有企业活力。

  系列配套文件涉及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对外投资管理,融资、担保及资金管理,以及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等。

  重大事项“菜单式”呈现

  放管结合高效监管

  去年下半年以来,市国资委积极调研,借鉴杭州等地经验做法,形成了《嘉兴市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规定》。

  “以前对每个重大事项都有一个管理办法,这次首次把所有重大事项放在一个文件里面,以‘菜单式’呈现,更加清楚明白。”市国资委资产监管处副处长陈佳介绍说,这些重大事项包括企业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改制、上市、重大投融资、大额担保、重大产权转让等。

  除了界定重大事项,这份规定最大的亮点在于明确了审批权限,即对市属国企重大事项实行审批、备案和报告分类管理。该放的依法放开,切实增强企业活力;该管的科学管好,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其中提及,涉及企业改制、薪酬管理、产权转让、资产核销和投融资等12项事项需要审批。这些事项由市国资委审批或由市国资委上报,由本级人民政府或上级相关部门批准。发展战略规划等11项事项则下放到集团公司审批,向市国资委备案。其他8项事项向市国资委报告即可。

  投资管理松紧结合

  范围收窄权限放宽

  2004年以来,市国资委陆续印发多个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给予了企业一定的对外投资自主权,有效规范了企业对外投资行为,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随着市场变化,有必要对原有规定进行修订完善,为此,借鉴上海、宁波等地经验做法,市国资委起草形成了《嘉兴市属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简政放权,从事前审批转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办法》更加明确了投资项目的方向。明确了企业要从严管理的“五类投资”,包括境外投资、金融投资、非主业投资和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企业投资,审慎开展与非国有企业的合作投资,在锁定企业投资风险的前提下给予企业项目投资的自主权。

  《办法》建立了投资项目分类管理制度。根据投资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属于政府投资项目或嘉兴市范围的经营性投资项目的实行备案制;属于嘉兴市域外50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非主业投资项目或境外投资项目的实行核准制。

  “需要核准的项目的范围由‘全市范围’收窄为‘市域外’,投资额也从2000万元及以上放宽到5000万元及以上。”陈佳说。

  《办法》还确定了投资计划的编制要求和审核方式,从“管项目”转变为“管年度投资计划”。其中对年度投资计划实行分类审核,属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实行联合预审制;属于经营性项目,由市国资委审核并报分管国企副市长同意后提交市国资监管领导小组审定。

  简化流程

  提升国企投融资效率

  限定底线

  降低国资运营风险

  市国资委在原有监管制度基础上,还修订印发了《嘉兴市属国有企业融资、担保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新办法亮点之一是,强调计划管理,提升企业运营效率。譬如,简化了原先“融资额度达到一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重要融资方案须报市国资委审核,再由市国资委转报市政府审批”的流程,在年度计划内并符合资产负债率及债务利率要求的融资方案无论金额大小均由企业自行决策、实施,将大大提升企业投融资的效率,并能促使企业进一步提升运营的计划性。

  亮点之二是,明确了市属国企的可担保范围,并强调“对外担保的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净资产”,为市属国企的担保行为限定了底线,降低国有资产运营的风险。同时,还特别规定“市属国企原则上不得为其参股企业提供担保。确需提供担保的,应按照担保人在企业中的参股比例提供担保”,此项规定为市属国企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过程中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措施。在此基础上,市属国企的对外担保管理由事前审批转为事后备案,在保障安全的同时也提升了管理效率。

  亮点之三是,规范了资金管理行为,兼顾资金安全与效益。对市属国企的年均货币资金规模控制、应收款项的管理、公款存放、金融账户定期清理、资金风险管控等一系列资金管理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同时也提出了建立市属国企统一的资金管理平台的要求,充分发挥市属国企集团公司对内部资金管理的自主性和统筹性,有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权力下放并不意味着监管的缺失以及底线的失守,市国资委还印发了《嘉兴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了资产损失责任追究范围、资产损失认定、资产损失责任划分、资产损失责任处罚等。

标签:事项 国企 国资 投资 管理
编辑: 叶嘉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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