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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1700余万逃到缅甸 一年多后落入法网引渡回国

2016-05-18 07:45:02 来源: 温州晚报 作者: 记者 童锡基 通讯员 王连杰

  

  昨天,记者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获悉,潜逃至缅甸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嫌疑人陈某,于5月12日晚7时许被押解回温。据悉,这是温州市公安机关开展2016年“猎狐行动”以来,首次通过中缅边境警务合作机制抓获的潜逃境外犯罪嫌疑人,也是温州市今年归案的第十名境外逃犯。

  陈某,男,汉族,今年46岁,平阳水头人,是浙江如通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据经办民警透露,陈某原为平阳县某部门公务员。2005年,陈某下海,与人在山西大同经营煤矿,因种种原因亏损了数千万元。2013年10月,陈某与人在温州创建了浙江如通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至2014年10月,浙江如通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开设“如通金融”P2P网贷平台,通过网络广告、QQ群、电话等形式,以20%的年收益回报率为诱饵,向蔡某某、高某等200多人非法集资1700多万元,至今无法归还。

  2014年10月8日,“如通金融”发布公告称,公司由于借款逾期,出现大量未收账款,资金周转出现困难。

  2014年10月16日,鹿城公安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浙江如通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同年12月5日,对陈某依法批准刑事拘留并上网追逃。

  在侦查期间,公安机关发现陈某于案发后偷渡至缅甸小勐拉。经办民警透露:“陈某在缅甸期间,没有正当的职业,一直在赌场赌博度日。”

  在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下,办案单位与云南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密切协作,积极开展境外追逃,充分利用中缅边境地区警务协作机制,不断强化对陈某的追逃力度。今年5月2日,缅甸警方成功将陈某抓获。5月10日,缅甸方面将陈某移交给中国警方。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标签:缅甸 公安 金融 公司
编辑: 叶嘉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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