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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岁“女儿”非亲生 男子获赔十万余元

2016-01-27 10:38:23 来源: 临海新闻网 作者: 屈扬帆、何阳敏

  我市一男子初中毕业后“奉子成婚”,因感情不合而分手,独自将“女儿”带到八岁。不料经DNA检验,“女儿”并非自己亲生,而此时女方已嫁给了别人。一怒之下,男子将女方告上了法院,近日,经市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孩子由被告(女方朱某)抚养,并由被告朱某支付原告洪某抚养费、教育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0.3万元。

  初中毕业后即“奉子成婚”

  感情不合各分东西

  2006年,年仅16周岁的洪某接到了女友朱某的电话,告知他怀孕这一消息。当时的他刚初中毕业不久,得知这一消息十分震惊。因为一时“好奇”,他与朱某初尝了禁果,没有想到居然就导致朱某怀孕。

  虽然一开始洪某感到惶恐,要求朱某把孩子打掉,但由于朱某不同意,洪某感念一条小生命,就答应与朱某结婚,让她把孩子生下来。因为双方未到法定婚龄,不能登记结婚,所以只是按照农村的风俗定下婚事,当时还给了朱某父母39800元的聘金。 朱某于2007年生下一女,并与洪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10年,朱某外出打工一段时间后回家,以感情不和为由,另嫁他人。此后,女儿一直由洪某的父母抚养。

  办户口去验DNA 发现孩子非亲生

  由于孩子与朱某长得极像,从来没有人怀疑其身世。洪某作为父亲一直在外打工,因为“女儿”的牵绊,他也一直未再与其他人恋爱,也未结婚。

  “女儿”的户口一直没有着落。到了她将读小学,洪某才想到给她办理落户。公安部门要求洪某出具亲子关系的证明才能给落户,于是洪某一家决定给孩子做亲子鉴定。

  2015年8月中旬的一天,当洪某收到来自司法鉴定中心的亲子鉴定意见书时,整个人都呆掉了。这份鉴定书上清楚地写着,依据DNA检验结果,不支持洪某与其“女儿”之间存在亲生血缘关系。这份鉴定意见书犹如一个晴天霹雳,使得父女之间、祖孙之间维系着浓浓亲情的纽带随之断裂。 洪某不信,重新与“女儿”做了亲子鉴定,然而结果依然令人沮丧。

  法院受理案件后

  孩子母亲要求重新鉴定

  养了八年的“女儿”居然不是自己亲生的,这一事实给洪某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为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洪某一纸状纸告到法院,要求“女儿”的抚养权归朱某所有,并要求朱某承担八年来的所有抚养费用,以及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

  此时朱某已在外地结婚生子,承办法官在接收案件之后联系了朱某,朱某表示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并坚称女儿系洪某亲生,要求重新鉴定。

  但经过司法机关鉴定,依然得出了同样的结果。 最后,市人民法院对两人进行了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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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胡婧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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