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下午,在洞头东屏县岙仔村的环岛公路上,有村民发现一名男子竟赤身裸体走在公路上,立即向洞头派出所报警。随后,洞头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置,马上向村民借了一身衣服,然后将男子带离。一路上,男子一言不发,民警问了几次才知道他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男子姓吴,山东人,今年35岁。
这时,男子才说自己本来要去苍南宜山找妻子的,不知怎么到了这里。当大家询问他是否因为找不到妻子才下海轻生时,男子只回了一句称是自己下海游泳,衣服被海风吹走了,只好裸身上岸。
因男子身无分文,在征得对方同意后,民警将其送到了该县救助站,男子自愿接受救助,随后离开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