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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事故不报警先逃逸 赔偿责任发生逆转

2015-05-27 11:04:41 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记者 祁晨婷 通讯员 山佳怡 陈水莲

【摘要】 路遇交通事故,因为害怕而自行离开没有选择报警,最终导致情况变得更糟。新塍镇的王女士就吃了不懂法律的亏。

  路遇交通事故,因为害怕而自行离开没有选择报警,最终导致情况变得更糟。家住新塍镇的王女士就吃了不懂法律的亏。

  不久前,王女士下班回家后就惊慌失措地向老公描述自己回家路上遭遇的车祸。“我原本在直行,突然侧面冲出一个人,电动车骑得飞快,把我撞倒了。我们两个都摔在地上,我看对方头上流血了,心里很害怕,就赶紧回来了。”

  听说老婆被撞,王女士老公赶紧报了警。交警经过事故勘察、调查取证等,找到了事故另一方李女士。通过录像、双方口供等,证实的确是李女士在下班回家的十字路口转弯时未让直行的王女士,从而导致双方发生碰撞,纷纷受伤。

  事故中,王女士的手伤并无大碍,而李女士伤在头部,花去几千元钱治疗。双方的伤治好了,怎么赔偿成了争议的焦点。李女士认为自己的伤十分严重,应该由王女士赔偿。而王女士认为是李女士撞人在先,两人的医疗费均要由李女士承担。

  而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却写着,虽然李女士存在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但因为王女士存在逃逸情节,因此认定双方各自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为了尽快帮助双方化解矛盾,调解员采取了背对背的方式,分别对双方开展调解。调解员告诉李女士,虽然此次事故最终双方被认为承担同等责任,但根据认定书可以看到,如果王女士没有逃逸,则主要责任由李女士本人承担。如果是这种情形,那么李女士在下班途中的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在现在的情况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因此,在此次交通事故赔偿了结后,李女士你还是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的。”调解员说道。

  听到还能够申请工伤赔偿,李女士的态度马上缓和下来。抓住这一时机,调解员表示,王女士因工作性质原因,不能申请工伤赔偿,从情理上激发李女士的同情。

  “王女士,对于你的遭遇,我们很理解也很同情,但因为你的处理方法欠妥,导致现在这个结局。”调解员首先向王女士讲解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其遇事要走法律程序,而不能选择逃避。

  听了调解员一番解说,王女士十分后悔,“如果我没有逃逸,现在可能也没这么大责任了。下回遇到事情我会先选择走法律程序,不会再一味害怕和逃避了。”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王女士赔偿李女士一部分医药费、误工费和交通费,王女士的损失则由其本人承担。

标签:事故 赔偿 报警
编辑: 沈颖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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