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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给小微企业发减税“红包”啦 为减轻企业负担

2015-05-25 08:11:42 来源: 台州晚报 作者: 王超

  为助力“一都三城”建设,更好服务经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近日,我市提出实施意见,要求充分落实各类财税政策,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扶持企业科技创新,对接“一带一路”战略。

  市财政将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落实失业保险率从3%下调到2%的政策,减轻企业的负担。

  对持有《就业创业证》的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3年内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继续实施小微出口企业保险财政全额补助政策,推广出口200万美元以下小微企业统一投保出口全风险覆盖险。

  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商户和其他个人,将暂免征收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

  从今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的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府将安排制造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3.5亿元,重点加强对台州主导产业的扶持,加快我市塑料模具、家用电器、缝纫设备、汽摩配等传统产业的二次创新,促进产品向产业链高端提升。

  支持企业“走出去”,鼓励企业出境参加各种展销会,开拓“一带一路”沿线新兴市场。帮助解决跨境税务争议,避免“走出去”的企业重复交税,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建立涉税事项办理“绿色通道”,取消全部备案事项审批,全面落实办税服务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补正承诺、免填单等增速增效服务举措,减轻企业办税负担。

标签:企业 所得 建设
编辑: 王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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