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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车司机监守自盗当起“油耗子” 被判刑

2015-03-12 08:20:33 来源: 台州晚报 作者: 记者 金许斌

 偷卖柴油107次,谋利近6万元

  3月10日,椒江法院判了一个案件,被告人丁某是椒江环卫处扫地车司机,却偷盗扫地车的柴油卖给油贩子,以获取私利。

  丁某原是椒江环卫处的扫地车司机。2014年2月的一天,丁某和往常一样开着扫地车出门工作。在路上,眼尖的丁某看到一块收购汽油柴油的牌子挂在路边。丁某动起了歪脑筋,想着抽取扫地车上的柴油拿来卖。于是,他用手机拨通了牌子上的号码,联系到了收油的姜某和余某。3人一拍即合,当场敲定了见面时间和交易地点。

  一开始,丁某卖了两桶柴油,约70多升,获利420元,每升比加油站的便宜2毛左右。尝到甜头的丁某再也收不住手,每隔一两天就跟姜某联系交易。交易时间一般定在丁某开车工作的时候,一般都是清晨5点多。据丁某交代,两人的交易很小心,要提前一天“预定”,见面也很神秘,像黑帮接头一样。

  之后的交易一直很顺利,他们的交易一次多则90升左右,少的也有40多升。每次几百元的收入让丁某很兴奋,这些“外快”除了可以给自己买烟,还可以补贴家用。

  但是“好景”不长,丁某的异常行为被领导发现。在环卫处,同型号的扫地车中,丁某的车是最费油的。环卫处领导有一次偷偷跟踪丁某,但是没找到证据。后来环卫处调查了丁某扫地车上的GPS测油系统,发现丁某车上的油总在某一路段的几分钟之内消失一小半。这让环卫处的领导更加确定丁某在盗油。2014年11月12日,丁某在交易时被发现,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单位柴油107次,总共盗卖柴油8416.5升,合计人民币近6万元,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最后,丁某被处于1年零9个月的有期徒刑加3万元的罚款。

 

标签:环卫 交易 扫地 柴油 环卫处
编辑: 王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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