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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母亲身份炮制色情小说上网牟利被判刑

2015-01-23 16:48:46 来源: 温州都市报 作者: 通讯员 瓯法

【摘要】 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罚金3万元;判处肖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5千元

  

  近日,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翠微居小说网”中两名涉案人员杨某、肖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并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罚金3万元;判处肖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5千元。据悉,今年元旦,在浙江省公布的2014年“扫黄打非”十大案件中,“翠微居小说网”案位列其中,该涉案网站上被认定为淫秽色情出版物的有25种,涉案人员4名。

  冒用母亲身份在家“创业”,写色情小说

  杨某,1982年出生,浙江宁海人,毕业于浙江一所排名靠前的大学,自称患有抑郁症。

  大学毕业后的五年里,杨某一直在外务工。28岁起,他干脆宅在家中专心写色情小说。2013年5月30日,为了不让读者“人肉”自己,杨某冒用母亲的身份与叶某(另案处理)建立的“翠微居小说网”签订协议,上传了名为《人生得意须尽欢》的连载小说。协议约定,该小说的获利分配比例为杨某67%,小说网33%等。

  之后,杨某便陆续上传该小说的大部分章节,后还将此书更名为《都市美娇娘》。

  据悉,“翠微居小说网”主要通过三种方式供读者阅览:免费章节、VIP章节以及“合集”形式,其中,VIP章节为管理员审核删减部分小说章节后的版本,而“合集”则属于未删减版本。该网站的利润来源主要为后两种方式。网站会员以消费“翠微币”的形式获得阅读服务,每充值一元人民币可以兑换一百个翠微币。

  传播淫秽小说,从中获利3万元

  记者了解到,2013年7月起,《都市美娇娘》正式在“翠微居小说网”上架,成为收费的VIP章节。

  杨某在上传完《都市美娇娘》的同时,在页面上留下自己的QQ号码。一些读者在阅读完该小说VIP章节后,若还想浏览该小说“尺度”更大的删减部分,便可通过QQ联系杨某,再以高于VIP章节一倍左右的价格(100章的文章约收取1500个翠微币)与杨某达成购买协议。购买成功后,读者将消费“翠微币”成功的页面截图给杨某,杨某再通过邮件等方式将“合集”内容打包发给他们。

  以这样的方式一来一回,通过“翠微居小说网”这个平台,一些不堪入目,含有大量色情行为描写的淫秽刊物逐渐传播开来。自《都市美娇娘》上架后,点击量不断增加,购买VIP章节和“合集”的人数不断攀升。

  经查,《都市美娇娘》以会员付费形式进行购买、浏览的人数达16293人次,其中购买该电子刊物的注册会员达874人。杨某从中非法获利达人民币3万余元。

  “翠微居小说网”被查,作者、网站编辑均获刑

  2014年2月,“翠微居小说网”的日常管理员曾认为《都市美娇娘》的部分章节内容描写过于色情,标题也过火,提出过整改要求。而负责该小说审核、上架的该网站雇佣责任编辑肖某,在接到日常管理者对小说提出的整改要求后,仅将标题和内容稍作修改。肖某称,自己对于尺度的标准不清楚,不知道如何判断什么样的性行为描写程度才算是淫秽互联网出版信息内容,每次仅凭个人感觉对小说内容进行审核。

  据调查,在小说发布期间,肖某得到2千余元报酬。

  2014年4月10日,“翠微居小说网”被温州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查获。经鉴定,《都市美娇娘》为淫秽互联网出版信息内容,内有大量色情行为描写。

  瓯海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杨某违反互联网信息管理法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并牟利;被告人肖某明知其所审核的电子刊物中存在淫秽信息仍放任在互联网上传播,其行为均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两被告人在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律师告诉你

  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王青山

  在微信群里传播淫秽物品也可能构成犯罪

  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指主观上以牟利为目的将淫秽物品进行传播,根据《刑法》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故意传播淫秽物品的,最低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淫秽物品一般是指有具体描绘性行为、露骨宣扬色情、反映性的不正当暴露,从而导致他人性道德降低,或影响性道德教育正常开展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音频等物品,如“陈冠希艳照门”中的视频和照片。至于是否属于淫秽物品,需经专业的鉴定机构作出鉴定,不能一概而论,比如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虽然包含有色情的内容,但不视为淫秽物品。

  但目前发生更多的是在微信群、朋友圈等处传播不以牟利为目的淫秽物品,很多人甚至以在微信群里狂发淫秽视频和照片为乐,却不知这种行为也可能涉及犯罪。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罪。构成犯罪的关键在于传播人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客观上达到量刑的标准,属于过失不构成犯罪,根据浙江省高院的司法解释,向他人传播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等出版物300人次以上,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但对于个人收藏或在亲友间传播的,不构成本罪,需予以批评教育并收缴其淫秽物品。(以上为律师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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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4月,一家由百度、腾讯、金山等10多个互联网公司组成的“安全联盟”公开招聘“首席淫秽色情鉴定官”,年薪20万,有五险一金,每天有酸奶水果福利。其中岗位职责描述中显示,要求该岗位员工能够快速准确识别色情性爱淫秽网站。

  这则招聘广告中对于任职要求非常明确,包括熟悉了解世界各国对淫秽色情信息的认定标准;熟悉了解中国法律方面对淫秽色情信息的认定标准及明文规定;熟悉了解中国互联网各大运营商使用过的对淫秽色情信息的鉴定标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20至35岁之间且性别不限等。

  据“安全联盟”负责人赵伟透露,联盟一周内已收到了超过4000份应聘简历,入围面试范围的人员有100多人。

  而参加过面试笔试的应聘者表示,考题难度“相当大”,其中不乏对AV女优的辨别、世界各国色情等级的鉴定、影视作品的分级,以及部分“超乎意料的”试题。

 

标签:小说 色情 淫秽
编辑: 叶嘉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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