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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下月全面实施企业信用管理

2014-11-25 10:19:45 来源: 绍兴日报 作者: 记者 王旭东

  “以前海关一开出税单就要交税了,现在有了集中征税的政策,相当于有了一段缓税期。一段时间去集中缴一次税,我们企业一年下来节约的资金成本将超过百万元。”昨天,绍兴县一家大型化纤企业的负责人指着一份进口报关单告诉记者,因为企业属于高级认证企业,可以享受集中征税的便利。

  记者从绍兴海关获悉,《海关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海关将对出口企业进行认定,分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和失信企业进行管理。同时,认证企业还将细分成一般认证企业和高级认证企业。

  绍兴海关有关负责人说,目前,绍兴出口企业已基本完成认定,有1200家企业成为认证企业,一般信用企业有1.5万家,失信企业有20余家。“其中有26家是高级认证企业,可享受海关集中征税、指派专人企业联络员办理海关事务、优先办理货物申报、查验和放行手续等通关便利措施。”该负责人称,20余家失信企业则被列为监管重点对象,采取较高查验率、单证重点审核等严密监管措施。

  据介绍,认证企业是经中国海关认证的经营者(AEO),高级认证企业还可以享受到AEO互认国家或地区海关提供的通关便利措施,享受到互认国的快捷通关措施。目前,我们与韩国、新加坡和香港特区实现AEO互认。

标签:企业 海关 认证 享受 措施
编辑: 胡婧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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