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城市频道 > 城市热点 正文

三门VS玉环:教练车酒驾 处罚为何不一样

2014-11-20 09:08:57 来源: 台州晚报 作者: 王佳飞

  三门沈先生@台州晚报:6月份,因饮酒驾驶教练车,我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后,我在报上看到玉环一教练也因酒驾被查了,结果罚得比我轻多了,只是暂扣驾驶证6个月。同是教练车酒驾,怎么就开出了两张不同的罚单?

  记者求证

  事件

  两辆教练车酒驾,开出不同“罚单”

  沈师傅,三门人,原是驾校教练。今年6月份,他送了一批学员去场地考试,学员们很争气,全都顺利通关了。高兴之余,沈师傅自掏腰包为学员庆功,席间喝了半瓶劲酒。吃完饭,他又开车送学员回家。

  没想到,半路被交警拦下了。民警用酒精检测仪对沈师傅进行了检测,结果酒精含量达46mg/100ml,已经达到饮酒驾驶的标准。

  酒驾被抓,沈师傅认栽了。不过,当看到三门交警给出的处罚结果,他还是傻眼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照没了,沈师傅改行了,这事一直是他心里的疙瘩。9月份,报纸上的一篇报道,让他心里又起了波澜。报道中,玉环的伍师傅也是教练,喝了四五瓶啤酒,冒险开教练车上路被抓,经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32mg/100ml,也是酒后驾驶。

  让沈师傅想不通的是,类似的情节,却有不同的结局。伍师傅的驾驶证保住了,只是被暂扣6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因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伍某原先A2的驾照也降级为B2。

  “同样都是教练车酒驾,处罚为什么有轻重之别?”怀疑自己受了不公待遇,沈师傅沉不住气了。

  焦点

  教练车是否属于营运车辆?

  被查酒驾时,沈师傅遇上了三门县交警大队沿海中队,伍师傅则遇上了玉环县交警大队楚门交警中队。两个交警中队,为何给出了不一样的处罚?

  “沈师傅是三门第一个酒驾被查的教练。”三门县交警大队沿海中队一位黄姓指导员介绍。因为史无前例,所以中队长吴伟俊特意去翻了法律条文。结果发现,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因此,以营运车辆的性质给出了相应处罚。

  当记者联系玉环县交警大队楚门交警中队,又收到了不同的答复。一位姓徐的工作人员称,教练车酒驾案例不多,仅有的几例大多是按照非营运车辆处理。

  教练车究竟是否属于营运车辆?昨天下午,记者电话询问了黄岩、路桥、温岭、仙居、临海等地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各地说法不一。其中,有3位工作人员称,教练车属于非营运车辆。当记者询问温岭市交警大队法制科,一位有近30年经验的蒋姓交警称,教练车违法,在温岭一直按照营运车辆处罚。

  当被问及“酒驾教练车具体如何处理?”,大多数工作人员的回答更慎重。他们都表示,实际操作中,会根据车辆行驶证和交警系统显示的车辆性质认定。“行驶证上写了什么,就按什么性质的车辆来处罚。”路桥区交警大队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回复。

  释疑

  2008年后,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

  教练车的身份归属究竟如何?记者采访了台州市车管所所长王晨。王晨介绍,根据2008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02-2008(以下简称“标准”)规定,教练车是专门从事驾驶技能培训的机动车,属于营运车辆。因此,只要是酒后驾驶教练车,都将按照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规定来处罚。

  处罚时,关键不在于教练的身份,而是车的身份。每一本行驶证上都有“使用性质”一栏,“营运”或“非营运”一目了然。当教练驾驶教练车违法,且行驶证上标明“营运”,则应按营运车辆来处罚。当教练开了私家车,则只按非营运车辆来处罚。

  王晨还解释,标准未出台之前,教练车的使用性质尚未有明确定义。因此,在2008年之前办理的教练车行驶证,不排除有标明“非营运”的可能。

  沈师傅和伍师傅的行驶证是怎样的?记者核实,两人的行驶证确实不一样。沈师傅表示,自己的行驶证上确实标着“营运”,而玉环县交警大队楚门交警中队的徐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伍师傅从业10多年,教练车行驶证是早年领的,确实标注着“非营运”。一字之差,两辆教练车有了不同的处罚结果。

标签:处罚 教练 教练车 营运 师傅
编辑: 胡婧妤
Copyright © 1999-2022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