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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保质期短的商品 收到时可能已过期

2014-11-03 08:14:12 来源: 天天商报 作者: 记者 汤桂平

【摘要】 提醒消费者在“双十一”网购中要注意交易安全,理性消费,不盲目抢购,谨防权益受损

  “双十一秒杀”、“双十一提前低价”、“双十一特价卖场”……这两天各大网站上有关“双十一”的促销优惠一波接着一波。究竟有多少优惠?究竟能否有一次称心如意的网购?根据往年的消费投诉,消费者下手前还是先思量一下为好。随着“双十一”来临,市消保委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在“双十一”网购中要注意交易安全,理性消费,不盲目抢购,谨防权益受损。

  “双十一特价”,看到类似这样的促销,不少消费者往往控制不住自己的热情。但市消保委提醒说,消费者最好不要被某些网站上价格低廉的商品所迷惑,不要轻信商家的表面宣传,要理性选择商品。消费者可根据各个电商的优势选取商品,如购买电器和数码产品,京东、苏宁、国美的价格相对较低有优势,而品牌商品、小件生活用品则可以选择天猫、壹号店等。消费者有时间的话还可以去线下实体店抄下商品货号并记住价格,然后再和电商的促销价格比较,看看是否真低价,做到货比三家。

  同时,要慎买急于使用或保质期较短的商品。因为网购高峰期间,也是物流的高峰,前几年就有不少关于“双十一网购”因快递引发的纠纷投诉。购买的商品是临界促销,但因为快递慢了几个星期,最后购买的商品全成一堆“废品”,去年“双十一”李小姐就碰到过这样的情况。因此,消保委提醒,“双十一”一般不宜购买保质期较短的商品或急于使用的商品,购买时要做好快递派送时间延迟的心理准备。尽管不少消费者做好了快递延迟的准备,但需要提醒的是,没有收到货的消费者要留意交易系统自动打款的时间。如果消费者发现自己购买的商品迟迟没有收到,可以在自动确认收货前3天,联系卖家延长收货时间。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起实施的“新消法”赋予了消费者对于网购商品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权。但前段时间绍兴市消保委组织进行调查发现,部分网店采用擅自扩大不宜退货商品范围、单方设置不予退货的霸王条款和提高退货门槛等手段,变相剥夺了消费者的合法退货权。因此,在这个“双十一”消保部门也提醒消费者,在下单前要看清商家的“告示”,多看评语,回避有上述行为的不良网店,防止被商家变相剥夺七天无理由退货权。

  “网购一定要注意防范网络交易风险,尽量选择到信用好、安全性较高的网站购物。”消保委有关人士说,在网上交易、充值时切记核对官网地址,以防误入“钓鱼”网站。不要轻易点击卖家通过MSN、QQ或Email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或者图片等,不要轻易支付第三方给你的非所需商品的链接,防止电脑被木马软件控制。对于自己不熟悉的网站,最好不要轻信付款。如果自己无法分辨网站真假,可使用相关软件帮助识别拦截,保护网购安全。

  另外,消费者在收到商品时还应及时验货试用,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商家处理,并保存网上商品图片和介绍,以及与商家聊天记录等资料。若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要先申请退款。“电商企业平台本身有自己的维权途径和维权团队,一旦与商家产生纠纷,建议先通过平台发起维权投诉,及时提供相应的凭证,等待平台客服的介入。如不能协商解决,再向有关部门或消保委投诉。”

标签:消费,双十一
编辑: 叶嘉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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