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688元,其中工资性收入17633元
昨天,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台州调查队了解到,前三季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688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224元,工资性收入是两者增收的第一动力。
数据显示,台州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68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1%,增速较上半年回落0.1个百分点。扣除物价上涨因素的影响,实际增长5.8%,实际增速较上半年提高0.2个百分点。
四大类收入构成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增长最快的是工资性收入,人均为1763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2%,增量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8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63.7%。财产净收入增速紧随其后,人均为4267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转移净收入增长平稳,人均为3115元,比去年同期增长9.3%。经营净收入增速居后,人均为5673元。
相比城镇居民,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224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0.4%;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比去年同期增长7.1%。
同样,工资性收入为农村居民增收第一动力。前三季度,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011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4%,增量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7.5个百分点,对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72.2%,
另外,财产净收入较快增加,而经营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平稳增长,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1.2%,7.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