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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频遭“黑手”,安全教育却总在空洞说教

2014-10-24 08:34:56 来源: 山西日报 作者:

  江苏省泰州市公安局8日证实,涉嫌杀害扬州7岁女童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于当天11时50分许,在泰州市姜堰区桥头镇被排查蹲守多日的警方抓获。

  仅仅3个月来,就有多名儿童遭遇意外伤害。6月,浙江嘉兴一火锅店内10月大男婴被人抱走,当晚发现失踪婴儿死亡;8月,广东中山一个居民小院内3名儿童被砍一死两伤……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戛然而止,留给亲人撕心的痛苦,留给社会的反思却不能停留至此。

  目前,王某对犯罪事实已经初步供认,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据泰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经初步了解,犯罪嫌疑人王某是泰州市海陵区一名修理工人,与女童并不相识。据警方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记录,也没有精神问题,更多是一种临时起意,防范确实有一定难度。

  梳理近期未成年人遭遇“意外”的案例,受害人多为缺乏父母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离异家庭子女等。有关检察机关的案件调查显示,在全部未成年被害人中,六成是留守儿童和流动少年。

  多起案例表明,作为孩子守护神的父母或临时监护人,却频频因一时疏忽,犯下大错,让真实版《亲爱的》在生活中上演。尤其是一些独居留守儿童遭到意外,背后就是父母的监护意识缺失和法律意识淡薄。

  对于儿童安全教育,早在1996年我国就设立了“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2007年颁布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然而,现实中儿童安全教育却容易停留在口号上。一些农村的中小学的安全教育甚至还停留在出题打勾、空洞说教等形式主义层面上。业内人士指出,没有与孩子喜闻乐见的游戏、模拟等有机结合起来,孩子听着枯燥,自然也难以入脑入心。

  在对农村青壮年进行劳动技能培训时,还应加入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特别是对孩子的家长及其他监护人进行培训,增强家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上海政法学院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主任章友德认为,一方面学校要有重点地教会孩子安全技能,另一方面村居、街乡镇、家长都应担当起培养未成年人安全意识的责任。生命教育是青少年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融入各个学科的教育,将心理健康教育、性教育等予以整合,用生命教育来贯穿,别让教育走在伤害后面。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赵凯说,要构建起未成年人健康安全成长的保护网,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犯罪,充分发挥法律威慑作用,形成未成年人人身权利不可侵犯、不敢侵犯的社会氛围。 (据新华社电)

标签:儿童 安全 安全教育 教育 成年
编辑: 王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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