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首页新闻即时民生房产教育健康旅游浙商理财汽车生活消费微博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城市频道 > 热点新闻 正文
新昌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2014年08月20日 15:07:15

  近日,《新昌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出台,标志着该县将设立基金依法对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实行救助,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据悉,该救助基金是由新昌县政府依法设立和筹集,用于垫付全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除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事故外)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因交通事故责任人逃逸或经法院强制执行后无力赔偿、造成受害人家庭生活困难的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的社会专项基金。

  救助基金主要来自9个方面,即省级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划拨的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险费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资金,省财政按照保险公司经营交强险缴纳营业税数额给予的财政补助,对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罚款,救助基金孳息,依法向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的资金,小型客车车辆号牌号码公开竞价所得价款,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社会捐款和其他资金等。

来源: 绍兴晚报  作者: 梁锋  编辑: 方心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