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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代购,拒绝“杀熟”
2013年12月09日 10:37:59

  

  

  警惕微信朋友圈“杀熟”,别让微信成“危信”。CFP供图

  

  今年23岁的周小姐,早上起床后第一件事,是刷微信朋友圈看有没有自己需要的商品;晚上睡觉前最后一件事,是问问微信上的老板商品寄出了没有。

  近两年来,随着微信用户数量不断飙升,一些精明的老板嗅出其中的商机,把店铺搬上微信,做起了代购生意。近日,记者对20名男性读者和22名女性读者进行随机问卷调查,发现“微店”一路向前时,问题也随之产生。

  买家态度:

  多数选择“熟人”代购

  超过三成的被调查者表示,曾有过微信代购的经历。绝大多数人称,会选择亲朋好友、间接熟人或是知名度较高的微信达人进行代购,商品以服饰用品、护肤用品、母婴用品和小饰品居多。“贵重的数码产品和奢侈品,我还是会在专门的实体店体验后再购买。”市民徐先生坦言。

  不少被调查者提到,微信代购有一个软肋:绝大多数采用“先付款后发货”的支付方式,“万一钱打过去了不发货怎么办?”“货不对板怎么维权?”不少习惯了资金由第三方平台先行代管的买家,对微信代购持观望态度,“还是挺怕被‘杀熟’的。”

  风险系数:

  遭遇“杀熟”很难维权

  浙江攀远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明江说,微信代购实际上就是买家委托代购人代为购买产品,买家和代购人之间是委托关系,代购人与厂家之间是买卖关系。

  “它的风险在于买家跟厂家没有直接往来,一旦有质量问题,买家很难维权,”罗明江说,“一般情况下,买家往往选择熟人作为代购人,出于对他们的信任,不会索要发票或对方不能提供发票,因此一旦商品有问题,连最基本的‘三包’凭证都没有。纠纷时,买家也无法拿出利于自己的证据。”

  微店应对:

  多种方法提升可信度

  为了让买家放心购物,不少“微店”也动起了脑筋。

  市民杨小姐开“微店”已有两三个年头,“‘微店’成本几乎为零,只要注册一个账号,不需要店面成本、仓储成本,有时甚至可以采取不压货的方式做生意,出售价与拿货价之间的价差就是纯利润。而在淘宝开店需要实名认证,店铺页面美化、广告等都需要费用。”为了争取陌生买家的信任,杨小姐每次完成交易后,都会把购物小票等凭证一齐放入包裹中寄出。

  市民倪先生除经营“微店”外,还特地开了一家工作室,用来展示部分商品。“我卖的是皮包、鞋子,价格小贵,很多买家看不到实物就觉得不放心。自从开了工作室后,亲眼来看商品的人多了,有什么问题当面解决,销售量也大大提高。用成本换取信任,值。”

  官方应对:

  微信不可跳转淘宝

  微信客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微信已联系淘宝关闭微信进入渠道,也就是说,即使点入微信上公布的淘宝网站链接,也无法跳转至相应的淘宝页面。

  而对于部分使用者通过微信平台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微信公司将通过过滤检测或用户举报等途径,进行全面筛查,一经查实将对相关账号作出禁止发布消息、账号封禁直至注销的处罚。

  消费提醒:

  注意做好证据保全

  市消保委投诉部一工作人员称,目前暂未接到因微信代购产生的纠纷和诈骗等投诉。“因为投诉对象一般是自然人不是企业,所以我们不受理此类投诉。一旦发生纠纷或诈骗,建议市民向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该工作人员提醒,不要随便添加陌生人微信,代购时最好不要直接转账,了解代购人是否有实体店、是否能提供正规发票之后再决定是否购买。对于价值不菲的商品,最好在实体店看清楚后再购买。

  罗律师提醒,由于微信代购人和买家不形成买卖关系,因此《消费者权益权利保护法》并不适用,适用的是《合同法》中的委托法律关系。《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因此,如果发生此类纠纷,买家必须到法院起诉主张赔偿责任,在法院审理过程中,还要看代购人在接受委托购买产品时有无履行尽职义务或有无存在过错行为,但这部分内容一般很难举证。

  “最好选择跟中国国内的个人或机构达成代购合意,不要选择国外代购机构或个人;如果网上达成代购合意的,要保存达成代购合意的证据,包括网络聊天记录;一旦代购商品有瑕疵,要做证据保全,催促代购人向厂家维权,同时收集代购人无履行尽职义务或存在过错行为的证据。国内代购适用国内《合同法》关于委托代理的法律关系,而国外代购适用国外法律和国际私法,相较于前者,后者更难主张权利。”罗律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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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温州日报  作者: 记者缪眎眎  编辑: 王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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