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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桐庐县推出首块“先租后让”工业用地

2020-08-25 17:06 来源:浙江在线  通讯员 王仪楚 陈晓燕

  浙江在线8月25日讯(浙江在线通讯员 王仪楚 陈晓燕)近日,浙江桐庐县桐庐经济开发区凤川区块1-52号工业地块发布出让公告,成为桐庐县首块以“先租后让”方式出让的工业用地。

  “先租后让”是一种创新的弹性出让方式,配合“长期租赁”“缩短出让年期”等灵活的供地方式,让企业先以租赁的方式拿地,租期结束后根据租赁用地履约考核情况,再以协议方式签订剩余年期土地出让合同。

  “相比传统供地模式,‘先租后让’有效降低了企业用地成本。” 桐庐县规资局行政审批科科长萧飞介绍,以凤川区块1-52号工业地块为例,出让起始价为193万元,到达上限239万元(折30万元/亩)后转为竞贡献指标(亩均年税收)。采用“先租后让”模式,前6年的租金仅为总地价的10%。

  “先租后让”拿地企业要与乡镇、平台签订《履约监管协议》,协议要求,项目要在供地后6个月内动工开发,在开工后18个月内通过竣工验收,在供地后24个月内投入生产。乡镇、平台和县规资局将对企业租赁用地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内容包括项目总投资额、竣工投产后亩均年税收、单位排放增加值等。

  租赁用地履约情况考核达标后,再以协议方式签订剩余年期土地出让合同,并收取30年期总地价扣除已缴纳租金后的差价。如果租赁用地履约情况考核未达标,应按照要求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则解除租赁合同,由属地政府(管委会)收回土地使用权,租金不予返还。

  萧飞表示,工业用地“先租后让”,一方面有助于形成招商纠错机制、践行项目准入政策,增加长期性财政收入;另一方面有效提高项目准入门槛的同时解决企业用地成本较高等问题,确保土地资源要素由低质低效领域向优质高效领域集中。

编辑:白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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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租后让”是一种创新的弹性出让方式,配合“长期租赁”“缩短出让年期”等灵活的供地方式,让企业先以租赁的方式拿地,租期结束后根据租赁用地履约考核情况,再以协议方式签订剩余年期土地出让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