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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链接别乱点,小心被定位......

2024-10-09 16:23 来源:“玉环检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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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不住点开

可能就会暴露自己的位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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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非法定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

  案情回顾

  2022年9月,李某和杜某(另案处理)合伙从事“定位找人”工作。他们两人找了袁某某、宋某某、徐某三名技术人员,搭建了一个名为“乐快之家”的公众号,并在公众号内嵌具有定位功能的模块,用于非法获取用户定位。

  他们是如何获取别人的定位呢?他们先在网上打广告,号称“一个链接,就能轻松定位找人”。待客户上门后,他们以29.9至88元不等的价格出售该功能。客户进入公众号之后,可针对特定对象的兴趣爱好、猎奇心理等,选择预设的文章内容,或者自定义文章内容,再将文章链接分享给特定对象,引诱特定对象点击同意授权软件获取其地址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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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玉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2022年9月至2024年1月,李某、杜某合伙期间,使用该公众号非法获取公民轨迹信息 11000 余条,违法所得共计9万余元,其中李某非法获利 64600元。

  玉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某等人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2024年7月18日,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万元;宋某某、袁某某、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人民币45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检察官提示

  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严格保护,非法获取、提供或出售都涉及违法犯罪,寻人也要采取合法合理的方式,不能触碰法律底线。

  在收到不熟悉的链接时,广大市民要保持警惕,不随意点击,不随意同意手机软件获取设备权限,保护好个人隐私。

编辑:董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