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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伤却说是单方事故 临海大姐报销医药费构成诈骗罪
2018-04-24 09:08:16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晚报 高波 王菊萍

  去年年底,临海桃渚村民王师傅出车祸撞伤了腿,因肇事方赔不起医药费,王师傅的妻子谎称丈夫是自个儿撞伤的,拿到8000多元保险费。当她再次去报销医药费时,却因一句话说漏了嘴,将自己送进了看守所。

  王师傅家住临海桃渚某村,去年12月份,他骑着燃油助力车出门干农活,迎面撞上一辆电动三轮车。两车迎面相撞,两轮的抵不过三轮的,王师傅膝盖骨骨折,当场就痛晕了过去。路人报案后,交警前来处理,因为王师傅正常行驶,认定对向的电动三轮车主负事故全责。

  随后,王师傅的妻子金大姐闻讯赶到医院。按照常规流程,王师傅的医药费应该由肇事的三轮车主负担,而来临海打工的三轮车主赔付6000元医药费后,再也拿不出钱来,离王师傅上万元的医药费相去甚远。

  “外地人赔不起钱也没办法,还不如走农医保划得来。”在看护丈夫时,金大姐在旁人建议下,想了个歪招。今年4月份,金大姐拿着药费单到社保局“报销”,面对办事人员询问,金大姐称丈夫是自个儿撞的车,属于意外事故。经初步审核,金大姐拿到了8000多元医药费。

  几天前,王师傅伤口拆线,金大姐再次去社保局报销医药费时,无意中和工作人员多聊了几句,埋怨电动三轮车不小心,将丈夫伤得重。

  因为这句话,社保局工作人员发现了蹊跷,于是向桃渚派出所报了案。民警找到金大姐询问,很快了解到事情真相。“当事人家里条件确实困难,调查时态度也端正,及时退还保费,但如此骗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用,已经构成诈骗罪。”办案民警翁骏介绍。

  日前,金大姐已被临海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标签: 医药费;师傅;丈夫;电动三轮车;妻子;看守所;保险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膝盖骨
编辑: 贾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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